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條件是什么
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條件是: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定的主體資格;
(2)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有報酬的勞動;
(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關于確定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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