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解雇后,應立即支付工資嗎?
1、試用期被解雇后,應立即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在終止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試用期勞動者的工資可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實際工作天數計算。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工資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督部門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其合法權益。
2、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不得無故扣除或拖欠工人的工資
三、用人單位有下列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
1、無故扣除或拖欠工人工資的;
2、拒不支付工人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的;
3、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勞動合同終止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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