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發生死亡事故誰負主要責任
關于工地發生死亡事故誰負主要責任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工地發生死亡事故一般由施工單位負主要責任。根據我國相關規定,施工單位需要對建筑安全生產承擔責任,屬于工人過失的,工人應當一并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的,可以向工人或第三人追償。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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