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一下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需要賠償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怎么處理呢
關于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會怎么處理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在法律上屬于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之一。不續簽是否有補償金取決于離職是誰提出來的,以及續簽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是否低于原有勞動條件。
1、如果不續簽是單位提出來的,或者單位降低原有勞動條件后導致勞動者提出不續簽的,則離職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補償金;
2、如果單位在維持甚至提高原有勞動條件的情況下,勞動者拒接續簽的,則離職勞動者不能獲得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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