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訴訟程序的完整流程,勞動訴訟的一般程序
關于勞動訴訟的一般程序是什么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勞動訴訟的一般程序:
1.起訴。勞動者應當寫好起訴狀,起訴狀主要有對勞動仲裁的結果不服、提起訴訟的原因等內容。
2.當事人準備相關證據,匯總成一個證據清單。
3.把起訴狀和證據、證據清單一起,到法院立案大廳辦理立案。
4.法院審查提交的材料,決定是否立案。
5.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6.開庭審理。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7.判決。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勞動糾紛后,首先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局舉報,或者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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