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一般是多長?
根據(jù)不同情況,勞動合同的試用期需要如下: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生效條件如下:
1、勞動合同主體是合法的,即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主體雙方的主體資格。
2、勞動合同內(nèi)容合法,勞動合同內(nèi)容必須合法,合同必須完全具備法律必要條款,法律、約定條款必須符合勞動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要求;
3、勞動合同雙方意味著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
4、合法勞動合同必須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
5、在簽訂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合同的訂立程序必須嚴格遵守法律、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和法律程序。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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