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崗降薪應該怎么處理,勞動法無故調崗降薪規定
關于公司無故調崗降薪怎么辦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遇到公司無故調崗降薪的,勞動者可以先與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其中,調崗降薪屬于對原勞動合同的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來說,如果單位對勞動者進行調崗降薪,勞動者可先與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若投訴不成可以選擇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滿意還可以進行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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