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員工有沒有仲裁記錄,沒有簽勞動合同申請仲裁
關于員工沒有勞動合同怎么申請仲裁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員工沒有勞動合同,申請仲裁應當提供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可參照下列憑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其他。
法律依據: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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