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承擔違約金的情形,什么情況下要給職工補償
關于職工哪些情況下需支付違約金,有哪些規定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職工以下情況下需支付違約金:
1、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違反與用人單位的約定的,需支付違約金;
2、在競業限制約定中違反與用人單位的約定的,需支付違約金;
3、與用人單位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第二十三條第一項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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