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公司交的社保離職了還能用嗎,公司交的社保離職后還可以用嗎
關于公司交的社會保險離職了怎么辦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已經離職的,原公司就不會繼續交社會保險了,原單位會去社會保險局辦理減員手續,這樣社會保險就自動封停了。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將社會保險轉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費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開一張“繳納憑證”帶到新地方新單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單位來辦。
如果轉移到本地的新單位,則只需將社會保險號告訴新單位就行了,單位就可以辦理社會保險續交手續(若不知道自己的社會保險號又不想到原單位去問,只需憑身份證到社會保險部門查詢即可)。
如果離職以后沒有單位,而且自己還想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去社會保險局自己辦理繳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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