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問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如何辭退,無固定合同被辭退最高怎么賠償
關于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有什么補償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無固定期限合同被辭退的,勞動者不一定可以獲得補償,如果勞動者是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無過錯情形被辭退,或者因為公司裁員;
或者單位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被辭退的才可以獲得補償,可以按照自己在單位的工作年限獲得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當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我們的維權方式包含以下幾種:首先,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一致后簽署相關的離職證明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其次,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局舉報或申請調解,或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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