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欺騙消費者怎么維權,工傷證人證言怎么寫
關于打散工遇工傷怎么維權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打散工遇工傷可以和老板協商賠償,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解決。
在打散工時,要盡量選擇證照齊全,能為工人購買人身保險以及能夠提供安全保障條件的施工單位,而且要主動要求簽訂一個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發生事故,要注意收集有關證據,可第一時間讓公權力機關界入,或者有其他人在場見證。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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