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才構成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罪?
構成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罪的條件是: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貨幣管理制度。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只有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才能構成。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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