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程序需要多長時間
勞動爭議仲裁程序需要3個月左右。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作出裁決,案情復雜可以延期十五日。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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