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與判定
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的區別與判定:
1、勞動關系的主體特定為職工與用人單位,并要求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勞務關系主體在法律上僅要求具有普通民事主體資格,不要求具有勞動者資格或用工資格;
2、性質不同;
3、勞動主體的待遇不同;
4、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動關系適用勞動法,而勞務關系適用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