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怎么立案
勞動仲裁立案需在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三十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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