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該如何繳納
個人所得稅可由個人到稅務局辦理,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有納稅義務人的可由納稅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通常用人單位作為納稅義務人辦理繳稅的業務。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二條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匯算清繳。納稅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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