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繳費基數
社會保障繳費基數是社會保險繳費的繳費標準,繳費金額按基數和系數核定。
社會保障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如社會平均工資為1000元,繳費基數為600-3000元。
計算方法
一般來說,我上一年的工資收入是繳費基數。
(一)職工工資收入高于上一年度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上一年度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為繳費基數;
(二)職工工資收入低于上一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際申報。職工工資收入不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管理部門公布的上一年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確定。
每年,社會保障將在固定時間(3月或7月,不同地方)核實基數。根據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工資申報的新基數,需要準備工資表。
基數查詢
每年,社會保障將在固定時間(3月或7月,不同地方)核實社會保障基數,并發布最新的最低基數和最高基數。一般來說,企業幫助員工支付最低基數的社會保障。當然,一些公司會根據去年職位的平均工資為基數為員工支付社會保障。
最新的社會保障基數可以根據最新的發布時間從當地社會保障局查詢。此外,國家社會保障基數也可以通過第三方軟件查詢。
關于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法律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計入基本養老保險總體規劃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工資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并計入個人賬戶。”
2、基本醫療保險費: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支付。用人單位的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的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的繳費率可以相應調整。”
3、失業保險: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城市企事業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繳納失業保險費。”
4、工傷保險費: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5、生育保險費: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四條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五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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