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有用嗎?
一、工廠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有用嗎?
工廠不允許辭職去勞動局是有用的。中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員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離職的,用人單位30天后不允許辭職的,違反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向勞動局投訴是可行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非法指揮、強迫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終止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辭職后工資不發(fā)怎么辦?
辭職后不支付工資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不接受仲裁裁決的,也可以起訴。
三、如何支付離職工資
1、離職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貨幣支付不得用實物和有價證券代替。
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勞動者因某種原因不能領取工資的,可以由其親屬或者委托他人領取。
2、如果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經(jīng)濟補償,單位在完成工作交接時需要一次性支付。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模瑧斣谕瓿晒ぷ鹘唤訒r支付。
如果員工離開單位,員工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將終止。根據(jù)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終止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然而,許多員工在離開時會被告知,工資將在下個月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在特定日期內沒有收到工資,他們可以向當?shù)貏趧有姓块T投訴。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fā)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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