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升級幾率大嗎,拒絕勞動能力鑒定的后果
對以上內容,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如果工傷職工拒絕,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規定,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也就是說,自勞動能力鑒定作出之日起1年后,用人單位有初步證據證明工傷職工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就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如果工傷職工拒絕,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四十二規定,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這里的勞動能力鑒定既包括勞動能力的初次鑒定、再次鑒定,也包括勞動能力的復查鑒定。如果工傷職工放棄或者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即可推定為放棄享受這部分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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