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的工資問題如何處理,2020年疫情放假期間工資新政策
關于疫情期間工資怎么辦,法律上有哪些規定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疫情期間工資照常發放,且用人單位不能辭退員工。對被隔離的員工,用人單位應當支付正常工資。隔離結束后,企業對仍需進行治療的患者,按照職工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
法律依據:
《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工資問題有異議,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可以撥打12333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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