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主要有哪些條款,勞動合同應有的條款
關于勞動合同包括的條款有哪些呢,有哪些規定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勞動合同包括的條款: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具體信息;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一款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