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勞動報酬的仲裁時效是多久啊,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
關于拖欠勞動報酬的仲裁時效是多久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的仲裁時效是一年,但是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
勞動者申請仲裁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如果對工資問題有異議,有以下維權方式,首先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如果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勞動者工資,可以撥打12333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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