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問下根據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違法,單位不簽勞動合同違法嗎
關于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嗎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先試用再簽勞動合同是否合法視情況而定。只要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就是合法的。如果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一年以上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十一個月雙倍工資,并且視為是訂立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