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作出的仲裁裁決超過時效,勞動仲裁單位不滿裁決起訴時效
根據以上內容,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當事人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發生勞動糾紛后,首先雙方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局舉報,或者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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