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詢一下勞動者鬧罷工被開除,有經濟補償嗎
關于勞動者鬧罷工被開除,有經濟補償嗎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員工集體罷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維權應當采用法律規定的渠道,如協商、調解、勞動監察投訴、申請勞動仲裁、法院起訴等。單方采取組織罷工、擾亂生產、或者其他不當方式維權的,不但會給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造成影響,同時也不利于勞動爭議的解決。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補充法律分析:
通常情況下,當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我們的維權方式包含以下幾種:首先,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一致后簽署相關的離職證明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協議;其次,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局舉報或申請調解,或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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