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好我問下未簽訂勞動合同因病死亡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被辭退如何賠償
關于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賠償的問題,本站律師從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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