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勞務協議屬于勞動關系嗎,勞務合同能確定勞動關系嗎
關于勞務合同可以不可以認定為勞動關系的問題,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分析如下:
簽訂勞務合同不能認定為勞動關系,勞務合同應當為一般的雇傭關系,不享受社會保險、福利待遇,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依法簽訂的為勞動合同。
我國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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