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補償金支付多久
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一般不超過兩年,具體期限應與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期限一致,最長期限是兩年。用人單位可以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可以一次性支付,具體支付期限由雙方約定。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