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可以拒絕加班嗎
哺乳期可以拒絕加班。法律規(guī)定,哺乳期是女職工生育完至嬰兒滿一周歲的時間段,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法律依據(jù):《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nèi)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勞動法》第六十二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chǎn)假。第六十三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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