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合同期滿能否解除勞動合同
約定合同期滿能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除外。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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