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除員工有哪些規(guī)定
公司開除員工的規(guī)定有: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有權開除。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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