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可以隨意亂扣員工工資嗎
單位不可以隨意亂扣員工工資。工資應按月支付給員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在規章制度中明確扣除工資的要求標準,并公開公示告知員工,所扣工資必須少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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