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購協議保證金誰出
回購協議中的保證金通常由投資者出。雙方在簽訂協議的時候就可以在協議中可寫明保證金的金額、支付時間、支付對象以及支付方式。對方不支付保證金的,自己可以起訴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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