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匿會計賬簿罪既遂怎么判刑?
隱匿會計賬簿罪既遂的判刑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的規(guī)定處罰。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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