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滿一年后等于撤案嗎
取保候審滿一年后不等于撤案,只有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經過偵查以后,確定現有證據無法認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才會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撤案。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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