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主犯怎么認定
共同犯罪中,根據行為人在犯罪行為中所起的主要作用來認定主犯。犯罪分子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認定為主犯:
1、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聚眾鬧事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3、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是犯罪結果發生的主要原因,應對社會危害后果負主要責任的人。
《刑法》第二十六條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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