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人犯搶劫罪刑事責任是什么
聾啞人犯搶劫罪刑事責任是:一般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于又聾又啞的人犯罪,應該在上述基礎上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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