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不解救被拐賣婦女罪怎么立案?
中國刑法不解救被拐賣婦女罪的立案標準是:因不進行解救,導致被拐賣的婦女及其親屬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因不進行解救,導致被拐賣的婦女被轉移、隱匿、轉賣,不能及時解救的;3次以上或者對3名以上被拐賣的婦女不進行解救的;對被拐賣婦女不進行解救,造成惡劣影響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條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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