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撞到日本人怎么辦賠償
兒童撞到日本人,責任劃分和賠償問題一直是比較復雜且備受關注的。本文將為您詳細解答兒童撞到日本人該如何賠償,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
一、兒童撞到日本人怎么辦賠償
1. 根據《民法典》第120條:
兒童因過錯造成他人損害的,承擔責任能力,由其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2. 賠償項目:
(1)醫療費: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等;
(2)誤工費:因傷致殘導致不能工作或工作能力下降的,可要求誤工費;
(3)殘疾賠償金:致殘后喪失勞動能力的,可要求殘疾賠償金;
(4)精神損害撫慰金:受害人遭受精神痛苦的,可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5)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3. 賠償金額:
賠償金額的確定需根據受害人的傷情、誤工情況、殘疾程度、生活影響等因素綜合認定。
二、兒童撞到日本人的醫療鑒定
1. 需取得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醫療鑒定。
醫療鑒定應明確傷情程度、誤工時間、殘疾等級等信息。
2. 傷情構成輕傷及以上的,可以要求深圳市法醫鑒定中心出具鑒定。
輕微傷可以通過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鑒定。
三、兒童撞到日本人的保險理賠
1. 兒童監護人購買有意外傷害保險的,可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
具體賠償金額以保單條款為準。
2. 受害人購買有健康保險的,可向保險公司報銷醫療費用。
需注意保險公司的免賠額和報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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