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和房產分割手續怎么辦
離婚和房產分割手續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情況。協議離婚時,夫妻雙方需就離婚及房產分割等事項達成一致簽訂離婚協議,然后攜帶相關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冷靜期后再申請發給離婚證,對于房產分割按協議約定辦理過戶等手續;訴訟離婚則是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審理判決,房產分割也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判決生效后依據判決辦理房產相關手續。
如果是協議離婚,首先夫妻雙方應就離婚意愿、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包括房產)等問題進行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書面離婚協議。離婚協議中要明確房產的歸屬、補償方式等內容。之后,夫妻雙方需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離婚協議書,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確認單》,并將離婚協議書等相關材料存檔。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關于房產分割手續,若房產歸一方所有,需要辦理房產過戶手續。一般需要雙方攜帶身份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房產證等材料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如果涉及貸款未還清的情況,還需要先與貸款銀行協商,變更貸款人等相關事宜。
若夫妻雙方無法就離婚及房產分割達成一致,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訴訟過程中,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對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進行審理和判決。對于房產分割,法院會考慮房產的購買時間、出資情況、登記情況等因素進行公平合理的判決。
判決生效后,獲得房產的一方可依據生效判決書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無需另一方配合。如果一方不履行法院關于房產分割的判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