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具體細分成哪些標準?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量刑的具體細分標準:
1、行為人構成本罪的,會被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行為人犯罪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規定,該罪是行為犯,即行為人只要實施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為就構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