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必須貼照片嗎
不是必須要貼照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內容。并沒有規定必須要在勞動合同中貼照片。
在實際操作中,一些用人單位為了方便管理和確認員工身份,會要求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提供照片。這種做法并不合法,因為用人單位沒有權利要求員工提供照片。
用人單位在招聘過程中要求提供照片也是不合法的。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種族、性別、年齡、婚姻狀況、宗教信仰等為由,歧視招聘、錄用勞動者。
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必須要貼照片,用人單位也沒有權利要求員工提供照片。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員工提供照片,員工可以拒絕,并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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