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什么時候
房屋買賣合同什么時候成立?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買方和賣方就房屋的買賣事項達成協議,約定房屋的買賣價格、交付時間、房屋的狀況、權屬等事項的書面合同。那么,房屋買賣合同什么時候成立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成立的條件是要有合法的標的物、有明確的內容和條款、當事人之間有真實的意思表示,且合同的內容和條款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物是房屋,內容和條款是買賣價格、交付時間、房屋的狀況、權屬等事項,當事人是買方和賣方。
當買賣雙方就房屋的買賣事項達成協議,且雙方都簽字或蓋章確認合同內容無誤后,房屋買賣合同就成立了。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和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簽訂房屋買賣合雙方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抵押情況等,確保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還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房屋的權屬清晰,房屋的交付方式明確,房屋的狀況符合約定。只有在滿足以上條件的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才能成立。
房屋買賣合同是在買賣雙方就房屋的買賣事項達成協議,且雙方都簽字或蓋章確認合同內容無誤后成立的。合同的內容和條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還需要滿足《物權法》的相關規(guī)定。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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