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房屋買賣合同能買房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憑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買房。房屋買賣合同是指房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的價格、數量、質量、交付、交付時間、交付地點、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條款所達成的協議。
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買賣雙方應當對房屋的權屬、規劃、建筑質量、用途等進行認真核實,確保房屋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合同簽訂后,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果一方違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房屋買賣合同必須進行不動產登記。未進行不動產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因此,在購買房屋時,應當仔細閱讀房屋買賣合同,確保合同內容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并進行不動產登記,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合同訂立應當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公平原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六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四條:“不動產權利的取得、變更、轉移、消滅等事項,應當依法進行登記。未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法律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