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小區公共面積侵犯了其他業主的相鄰權嗎
小區中很多地方屬于公共用地,由全體業主共同擁有的,任何業主不得侵占公共面積,如果侵占業主共同擁有的公共面積時,物業有權制止該行為。下面問法智選來與大家整理介紹占用小區公共面積侵犯了其他業主的相鄰權嗎,一起來了解一番吧。
一、占用小區公共面積侵犯了其他業主的相鄰權嗎
民法典規定,相鄰權是指兩個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不動產享有的權利,所以占用公共面積不屬于相鄰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 【處理相鄰關系的原則】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第二百八十九條 【處理相鄰關系的法律依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
第二百九十條 【用水、排水相鄰關系】不動產權利人應當為相鄰權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對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之間合理分配。對自然流水的排放,應當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條 【通行相鄰關系】不動產權利人對相鄰權利人因通行等必須利用其土地的,應當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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