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能否自主放棄繼承父母的財產?
1、能。
2、繼承權是一種特殊的財產權,繼承人有權在繼承開始后和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根據目前的司法實踐,繼承權屬于繼承人,權利的放棄取決于繼承人本身的意思,其他人無權干涉。配偶不具有法定繼承人的身份,因此無權繼承對方父母的遺產。由于沒有繼承權,一方放棄繼承權會侵犯另一方的權利,一方放棄繼承權是其個人對個人財產的處罰,不需要他人同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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