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后果是怎樣的
在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的時候,建設方和施工方是需要協商一致簽訂書面的建設工程合同的,為了保障建設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是需要依法進行簽訂的,那么,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后果是怎樣的?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吧。那么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后果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問法智選小編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接下來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后果是怎樣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后果,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析如下: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時,尚未履行的,不得繼續履行。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時,工程已經完工的:
1、在價款結算方面,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當事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修復后經竣工驗收仍不合格的,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持。
2、在工程質量方面,對施工質量負責,是承包人的法定義務,不因合同的無效而免除。
3、在其他損失的索賠方面,因為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條款均歸于無效,因此對于各方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損害賠償的請求方應提供相應的實際損失的依據。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時,工程尚未完工的,之后也不再繼續履行,已經履行的部分參照工程完工的處理規則進行處理。
(四)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不影響承包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主張工程價款的優先受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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