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清算后銷售尾盤,單位成本費用
當已售項目清算結束后,尾盤實現銷售時,銷售收入會因受到市場波動等因素影響,導致已銷售部分的增值額與再銷售部分的增值額產生差異,從而影響納稅人的實際稅負,最終容易形成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后續管理的涉稅風險。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后銷售尾盤,單位成本費用的問題,下面問法智選小編為您進行詳細解答。
土地增值稅清算后銷售尾盤,單位成本費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187號)規定,以下簡稱《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符合以下條件,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以上4類可清算情形,通常是針對未實現全部銷售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當已售項目清算結束后,尾盤實現銷售時,銷售收入會因受到市場波動等因素影響,導致已銷售部分的增值額與再銷售部分的增值額產生差異,從而影響納稅人的實際稅負,最終容易形成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后續管理的涉稅風險。因此針對已售房屋土地增值稅清算后,對尾盤銷售中易產生的土地增值稅涉稅風險,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管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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