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約定管理費有效嗎
分包合同約定管理費有效。總承包人要求發包人同意其分包時,發包人一般會與總承包人約定以分包工程價款的一定比例向總承包人支付總包管理費,約定管理費是很正常的。總承包單位收取了總包管理費后,當工程項目出現質量、進度、安全等問題的時候,總包人與分包人應共同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
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注意: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意見。如遇類似問題,建議立即咨詢專業律師獲取針對性解答。
需要專業律師幫助?
24小時免費法律咨詢,專業律師為您解答